行政法实训教改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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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阳.行政法实训教改研究[J].黑河学刊,2013(2):11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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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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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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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院与法院的距离太远,成为法科学生一毕业就面临的尴尬局面,法学实训课程与法学实验中心的设立旨在缩小这个距离。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和实习都是法学实践教学中常用手段,法律诊所的移植是当代法学教育的一个败笔,水土不服;模拟法庭过于关注庭审导致其他程序黯然失色;案例分析只是法学理论教学常用手段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一种延续;社会实习不能深入基层和偏远地区,学生们错失了与社会法治亲密接触的机会,这都是法学实践环节中必须正视的问题。法学实验中心社会化,由经过授权的社会组织专门从事法学实践培训,聘请专业师资力量,理顺法学理论教育和法学职业培训的关系。法学实践课程必须走出法学理论课程延续的怪圈,重新制定考核标准,注重跨学科、多学科知识的全面调动,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专业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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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教学 培训中心社会化 跨学科教学 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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