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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陶王”案看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
引用本文:李秀丽,李东海.从“陶王”案看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J].现代商贸工业,2007,19(10):224-225.
作者姓名:李秀丽  李东海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山东,青岛,266109
摘    要:悬赏广告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其性质及构成要件进行明确的定义,司法实践中主要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进行自由裁量,从而导致了悬赏广告在法律适用和裁判上的不统一。一旦出现有关悬赏广告的纠纷,往往导致相关各方的无所适从。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无所适从不仅仅出现在当事人之间,在专业的法律人士中也存在着这种问题。因此明确悬赏广告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

关 键 词:悬赏广告  构成  法律分析
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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