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春:民工之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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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圣哲.杨小春:民工之佑[J].中国社会保障,2014(1):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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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圣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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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保障》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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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9月16日下午15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总建设有限公司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的工地上,时年35岁的江西农民工杨小春在施工中从脚手架上跌落。万幸的是,因为施工项目已经整体参加了工伤保险,杨小春获得了工伤保险的保障。2006年11月22日,杨小春被厦门市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7年10月10日被鉴定为伤残三级、大部分护理依赖,他也成为第一批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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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工 工伤保险 厦门市 建筑业 劳动保障 施工项目 脚手架 居住区 保险保障 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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