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之“惑” |
| |
引用本文: | 孙宏阳,林明.电动自行车之“惑”[J].道路交通管理,2014(11):18-19. |
| |
作者姓名: | 孙宏阳 林明 |
| |
摘 要: | 正与电动汽车相比,电动自行车因其具有环保、节能、方便、快捷等特点普及程度更高,已是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虽然电动自行车在管理上与自行车基本等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其归为非机动车,但其行驶上路的速度却堪比摩托车,由此产生的"身份"尴尬,使其成为管理执法中的"灰色地带"。现实中防电动自行车之"祸"却陷入了"惑"境之中。市场需求庞大国内电动车行业的产业化主要集中在2000年以后,生产量呈几何级递增,市场需求不断扩张。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行业的产业链逐步形成,规模化程度在迅速升
|
关 键 词: | 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行业 规模化程度 灰色地带 交通安全 自行车产业 机动车管理 电动汽车 中国自行车协会 自行车行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