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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保证人 损失自承担
摘    要:<正> 1995年11月,D 县兴华贸易公司与 T 县涂抖广签订了一份购销价值20余万元油漆的合同,涂料厂在收贷后6个月内付清货款,由隆盛钢圈厂为涂料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2月初,贸易公司将全部货物供给了涂料厂,而涂料厂以经济困难为由拖欠货款。1996年9月,贸易公司派人再度登门向涂料厂催讨时,该厂曹厂长称本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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