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股东行使表决权是其行使公司控制权的体现,也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然而,资本多数决原则决定了小股东"股微言轻",参与决策成本与效益的严重失衡降低其参与投票意愿,话语权的缺失导致小股东的利益为大股东"控股权之争"所裹挟。以小股东利益保护为视角,通过梳理其表决权行使成本高效益低的困境及成因,分析实践中常见的代理权征集、表决权委托对于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影响,进而提出引入代理权信托制度的完善建议。表决权信托作为一项利益平衡机制,对于集中中小股东分散股权,制衡控股股东进而实现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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