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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贪污罪侦查谋略
作者姓名:庄燕君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89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侦查工作是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展开的,故在办理贪污犯罪案件中,我们的侦查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紧紧围绕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只有将贪污罪构成四大要件作为所有侦查工作的最终目的,才能确保侦查工作的准确和有效。

关 键 词:贪污罪  侦查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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