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研究意义木材价格与营林成本有着密切的关系,成本是制定价格的最低经济界限与基本依据,只有成本得以补偿,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获得利润(即剩余价值)才能扩大再生产,探讨木材价格的改革与林业生产发展的内在因素,不能不首先研究营林成本的投入.营林生产有其本身特点:(一)林木生长周期长,多年连续投资一次收益,见效慢.在核算营林成本时必须计入资金的时间价值即利息.(二)资金周转慢,原来的成本价格水平补偿不了十多二十年后林木再生产费用.营林资金从投入到产出需要10~20年才周转一次.在漫长的周转过程中,一方面,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劳动生产率,工资水平,各种商品价值和价格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另方面,由于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致使原来投入的成本会产生一定量损失.就是说,成本提高了.按原来的成本价格水平已补偿不了林木再生产的费用.营林成本核算如果不首先保值,林业简单再生产就无法维持.又何谈收益和效益?(三)投资风险大.农产品一收一年或几收,上季减产下季补.工业生产也一样.林木生长十几年,二十年才能砍伐,在漫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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