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间环境容量使用程度的均衡状况分析及对策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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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毅,黄天华.我国区域间环境容量使用程度的均衡状况分析及对策探讨[J].现代管理科学,20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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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毅 黄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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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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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实施民生财政背景下的预算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杭州市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研究”(项目号B13F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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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院当某一区域环境容量使用程度较高时,单位污染物的环境损害将会较大,因此单位污染物环境损害成本基本可以反映各区域环境容量的相对使用程度。对各省域的单位污染排放量可能导致的污染平均损失以及污染排放与环境损失的基尼系数进行估算,结果显示,在环境容量利用程度方面,省级行政区域间相对比较均衡,但是部分省域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说明我国针对部分区域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是必要的,将有利于环境容量的合理使用。结合我国实际,建议在全国统一的排污收费标准基础上允许对个别省份的排污收费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实施区域差异化排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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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容量 使用程度 均衡状况 排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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