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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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金波.浅谈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J].北方经贸,2001(8):107-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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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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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牡丹江大学,黑龙江,牡丹江,157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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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是否转的问题,有人认为削价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商品时已进行了抵扣,因此,企业在削价出售商品时,就应该将由于销售商品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或相关科目),货记“应交锐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和做法,商品削价损失的进项税额是否转出,要分清是经营性削价损失,还是非经营性削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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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营性削价 非经营性削价 损失 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商品削价损失 |
文章编号: | 1005-913X(2001)08-0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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