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全额缴费”期待规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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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江,陈明久,刘建军.“个人全额缴费”期待规范管理[J].山东劳动保障,20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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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江 陈明久 刘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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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年底,《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标准,劳动保障部门灵活变通了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办法,允许这些人员自己按最低基数,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原来"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缴费之后享受和单位职工一样的社会保险待遇。这一变通激活了"个人全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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