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性——学习《决议》关于《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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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伟.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性——学习《决议》关于《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的体会[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2,0(1):4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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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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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一九五六年,我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用了七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这七年,是我国社会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七年,是欣欣向荣,日新月异的七年,是社会主义制度取得辉煌成就的七年,是我党的路线、政策取得巨大胜利的七年。这是我党历史上光辉的一页。《决议》从第九条到第十五条,把这七年分为三个时期来进行总结。第一个时期,是经济恢复时期,是从一九四九年十月到一九五二年底,着重完成民主革命所遗留下来的任务,继续解决人民大众和三大敌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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