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会计处理例解 |
| |
引用本文: | 林晨阳,黄俊杰.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会计处理例解[J].财会通讯,2009(19). |
| |
作者姓名: | 林晨阳 黄俊杰 |
| |
作者单位: | 浙江万里学院; |
| |
摘 要: | 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流转税,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修订前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企业不能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且不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进的积极性。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2008年11月修订
|
关 键 词: | 进项税额转出 暂行条例 会计处理 技术改进 固定资产清理 财政收入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新增值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