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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会计处理例解
引用本文:林晨阳,黄俊杰.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会计处理例解[J].财会通讯,2009(19).
作者姓名:林晨阳  黄俊杰
作者单位:浙江万里学院;
摘    要: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流转税,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修订前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企业不能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且不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进的积极性。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2008年11月修订

关 键 词:进项税额转出  暂行条例  会计处理  技术改进  固定资产清理  财政收入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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