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2年,中国加入《协调制度公约》,并将《协调制度》作为中国《进出口税则》基础目录。及时准确地执行WCO对《协调制度》的修订内容是中国作为缔约方的义务,也是中国经济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适应国际贸易及商品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WCO)每5年对《协调制度》进行一次修订,2012版《协调制度》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协调制度公约》各缔约国执行。2012版《协调制度》在2007年版《协调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范围修订,六位子目总数从5052个增加到5216个。本刊将陆续刊登2012版《协调制度》的相关解读,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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