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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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商磊.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新规[J].中国海关,2014(6):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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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商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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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关总署加贸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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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办法》将加工贸易放弃管理调整为销毁处置管理。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完善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海关总署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并重点就《办法》中有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发布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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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加工贸易 货物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处置管理 社会发展需要 海关总署 适应经济 保税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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