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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自愿披露
引用本文:郭菁.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自愿披露[J].四川会计,2001(11):46-47.
作者姓名:郭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1993年我国证监会颁布实施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首次规定了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中期报告,此后一直都由证监会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中期报告。2001年4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我国才有了第一份自愿披露的中期报告———2001年4月25日上港集箱公司季度报告,随后又有25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第一季度报告,其中包括11家ST公司,6家PT公司。为何这26家上市公司会自愿披露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本文将进行探讨。1.代理成本。按照…

关 键 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披露  季度财务报告  代理成本  机构所有权  信息不对称  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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