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
| |
摘 要: |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石油天然气 相关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 土地使用权 天然气开采 基本准则 资产减值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