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任用干部推行“两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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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建明,田东江.龙岗区任用干部推行“两票制“[J].农村工作通讯,2000(7):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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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建明 田东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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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在干部任用中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群众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创出了具有龙岗特色的"两票制"。"两票制"的内涵"两票制"主要在农村党(总)支部成员选举中实行。"两票制"中的第一票,是民意测评推荐票。农村党(总)支部的推荐人选通过多种形式产生之后,镇党委首先对之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然后召开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通报推荐情况,讲清确定初步人选的依据,宣布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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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深圳市 龙岗区 人事制度改革 两票制 党员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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