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淡化适用对象比较分析——以美国、欧盟、中国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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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菲.商标淡化适用对象比较分析——以美国、欧盟、中国为视角[J].中华商标,2014(3):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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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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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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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标淡化理论是基于商标广告功能、表彰功能的产生而给予具有特定资格的商标的一种扩大保护。一般而言,获得反淡化保护的商标必须高度知名,对于知名度的判断各国通常结合该商标知名的地域范围、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广告宣传以及销售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但对于各项因素的具体考查则各不相同。本文以美国、欧盟及我国立法司法中商标淡化适用对象的比较分析为主要内容。并试图对我国是否应引进淡化理论提出自己的看法。为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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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淡化理论 适用对象 美国 欧盟 反淡化保护 中国 广告功能 地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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