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在我国涉外合同中订立法律选择条款的思路
引用本文:刘亚丁,杨秀文.关于在我国涉外合同中订立法律选择条款的思路[J].商场现代化,2006(22):265-266.
作者姓名:刘亚丁  杨秀文
作者单位:1.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
2. 山东工商学院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摘    要:在涉外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关 键 词:涉外合同  法律选择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