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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支付令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姓名:高瑞功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总工会
摘    要:近年来,拖欠和拒缴工会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经费收缴难已成为制约工会发展的一大问题。对此,修改后的《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为工会收缴经费提供了法律保障。如何有效地用好这一法律武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结合实际谈点看法。1、选准对象,确立主体工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必须选择拖欠工会经费有影响或有代表性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下称债务人)。这样的单位一旦通过法…

关 键 词:工会  经费支付令  经费管理  工会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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