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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竞业禁止协议效力
引用本文:李跃进.刍议竞业禁止协议效力[J].江南论坛,2007(8):26-27.
作者姓名:李跃进
作者单位:中共永康市委党校
摘    要:竞业禁止协议,就是指企业与雇员签订的要求雇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开工作岗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企业同类经营的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在法理上,按照产生的依据,可以将其分为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法定的竞业禁止源于法律明文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同类经营活动的禁止性规定.约定竞业禁止是指雇主以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形式,对雇员的从业予以限制,目的在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制止不正当竞争.本文所讨论的是约定的竞业禁止.如何认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笔者认为,在认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时既要考虑雇员的利益,又要考虑雇主的利益.

关 键 词:刍议  约定竞业禁止  利益  效力  不正当竞争  商业秘密  保护  合同条款  禁止性  经营活动  经理  董事  公司法  法律  法理  同类经营  自营  期限  工作岗位  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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