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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十一)
作者单位: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摘    要:第四章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负债类2231应付利息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应支付资金集中形成的资金占用费,分别在"应付下级单位集中款"、"应付上级单位集中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系统内部、系统外部进行辅助核算。

关 键 词: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债券  合同约定  科目核算  长期借款  利息  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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