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耕”新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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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磐修.“火耕”新解[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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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磐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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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州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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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火耕”与“水耨”并列,最早为汉代史家司马迁提出,《史记·货殖列传》曰:“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平准书》亦有“火耕水耨”之辞。其后《盐铁论·通有篇》和《汉书》的《武帝纪》、《地理志》均有类似记载,至六朝时期则广泛为社会各阶层引用,“火耕”成为两汉六朝南方稻作耕作方式的重要内容。“火耕”一般指春季稻作前放火烧掉稻田中上一年干枯的杂草和稻秆。南方烧田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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