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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时不能因工时缩短而降低工资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作者单位:《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辑部
摘    要:编辑同志:我们是一家公司员工,从事的是室外工作。入夏以来,因连续高温,公司决定当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将原定每天工作8小时缩短至6小时。可当我们领取工资时发现,各自领取的工资比原来减少了很多。公司对此的解释是,高温天气时,我们的实际工作时间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三,依据按劳付酬的原则,工资自然应当随之相应减少。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谢瑶琴等11人谢瑶琴等同志: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高温天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实际工作时间  低工资  按劳付酬  缩短  高温作业  劳动者  日最高气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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