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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将列入“黑名单”
摘    要:10月21日起,甘肃省兰州市各级公安、综治、工商部门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行为。对从事传销的头目、人员以及利用直销从事传销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实现互联互通,给予重点关注和监控。

关 键 词:“黑名单”  直销企业  传销  涉案金额  参与人员  违法行为  社会危害  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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