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则案例看反向假冒商标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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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跃强.从一则案例看反向假冒商标侵权[J].中华商标,2013(1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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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跃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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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常德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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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2013年2月,某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某珠宝经销商刘某销售假冒A商标的黄金饰品。经查,2011年8月17日,A商标珠宝生产商甲公司授权当事人刘某在该县城关镇设立A商标珠宝品牌专柜,负责销售和推广A商标珠宝。同年9月20日,当事人在该县城关镇设立A商标品牌珠宝店(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2013年1月8日,当事人将其店内销售的由乙公司生产的黄金饰品上贴附的B商标标识,全部拆除并更换为甲公司随货提供的剩余A商标标识,然后重新在店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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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侵权 反向假冒 珠宝品牌 案例 黄金饰品 商标标识 个体工商户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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