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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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荣芳,戴惠芳.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J].全国商情,2007,29(4):11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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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荣芳 戴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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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法学院 福建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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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州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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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CEPA是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的重要法律制度安排。目前,学者争议最大的就是CEPA中争端解决的规定。本文认为,对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不能硬搬WTO或NAFTA等争端解决机制,而应根据CEPA纠纷发生的基础、主体等的不同,适用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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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争端解决 机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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