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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大楼管理规范大同小异——从区分所有权人及规约谈起
引用本文:李永然.港台大楼管理规范大同小异——从区分所有权人及规约谈起[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3(14):46-46.
作者姓名:李永然
摘    要:台湾自1995年6月28日颁布《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之后,公寓大厦的管理逐渐法制化。香港与台湾类似,是通过《建筑物业管理条例》(Building Management Ordinance)进行大楼等物业管理。 笔者拟从“区分所有权人”及“规约”两部分进行两地规范的介绍。 (一)区分所有权人 首先,在台湾,“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是指:“区分所有权人”为共同事务

关 键 词:香港  台湾  物业管理  《建筑物业管理条例》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比较  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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