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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媒体广告应实行级别管理
作者姓名:
姜超
作者单位:
长春市工商局
摘 要:
按规定,对媒体广告监管可实行级别或属地监管,但作为同一城市(或同一市场),我们认为以一个监管机关进行监管为好,按级别管理所产生的矛盾大于属地监管。这个问题主要出现在一些实行媒体广告级别管理的省会城市(一般都是省局监管省属以上媒体广告,市局监管市属以下媒体广告)。
关 键 词:
媒体广告
管理
属地监管
省会城市
广告监管
监管机关
同一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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