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中的“十个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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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亓侠.土地承包中的“十个注意”[J].农场经济管理,2000(3):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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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亓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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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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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两年,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纠纷呈大幅度上升趋势。通过审结此类案件的实践与分析,笔者认为,当前国有农场土地承包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承包合同性质要确定 实践中,国有农场土地对外发包时,通常采用的书面形式有两种,即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国有农场土地发包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承包人取得耕作权。由此可以看出,出租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实质是国有农场土地发包的过程和手段。《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等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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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承包 国有农场 承包合同 承包主体身份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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