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闽西集体林经营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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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宝泉,黄楚光.落实闽西集体林经营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J].林业经济问题,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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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宝泉 黄楚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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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龙岩地区林委
(林宝泉),福建省龙岩地区林委(黄楚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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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龙岩地区林业用地面积2358.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2.6%,有林地面积1886.4万亩,森林覆盖率66.8%,活立木蓄积量7415.3万立方米。改革开放十四年来,全区林业得到迅猛发展,特别是1989年实施“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以来,三年完成宜林荒山迹地造林210万亩,提前一年完成了基本消灭宜林荒山造林任务,它标志闽西林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由于近年来着重抓了森林资源的培育,全区林业经营已形成了以国营为骨干,集体为基础,个体为补充的多形式、多成分、多层次的造林育林的新格局。按经营形式划分,国营(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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