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瑞士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追溯到1962年关于瑞士奶酪名称的条例,该条例为奶酪名称,包括奶酪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设立了注册簿。《1992年6月19日关于葡萄种植的联邦决议》对葡萄产品原产地名称作了规定。《1998年4月29日联邦农业法》(简称《农业法》)对农产品名称作了一般性规定,并废除了《1992年6月19日关于葡萄种植的联邦决议》。根据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瑞士联邦委员会制定了《1998年12月7日葡萄种植和葡萄酒进口条例》(简称《葡萄酒条例》)和《1997年5月28日农产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简称《地理标志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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