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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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宝玲 王敏学 周宏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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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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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产权制度改革,是公有制形式实现多样化的关键一环,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林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应根据林业企业自身的特点,避虚就实,突出重点,即在范围上,以山下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工厂为重点;在资产活化上,以闲置资产为重点;在形式上以出售、出租、承包和股份合作制或内部模拟股份制为重点。林业企业的山上单位,多为林场和经营所,所经营的资产大部分是国有森林资源,一小部分是木材生产和营林生产设备和机械,所以说,在林场和经营所搞整体的产权改革,目前来看条件还不够成熟。而山下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是多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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