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发票能否作为已付款的证据
引用本文:朱大为.发票能否作为已付款的证据[J].中国中小企业,2011(5):81-81.
作者姓名:朱大为
摘    要:【案情】2008年6月,A投资有限公司与B贸易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A投资有限公司向B贸易公司购买一批货物,货款金额为60287元。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并且按照A公司的要求,于2008年8月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为60287元。但A公司仅支付了货款25000元,尚欠35287元未支付。B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故于2008年1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A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的货款35287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关 键 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买卖合同  2008年  贸易公司  证据  付款  A公司  合同约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