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管物业项目的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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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业主自管物业项目的利弊[J].中国物业管理,2008(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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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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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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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物权法》颁布后,其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也不断增多。2007年5月18日下午,羊城晚报和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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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项目 业主 利弊 自行管理 《物权法》 附属设施 服务企业 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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