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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管物业项目的利弊
引用本文: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业主自管物业项目的利弊[J].中国物业管理,2008(1):26-27.
作者姓名: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作者单位: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摘    要:<正>《物权法》颁布后,其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也不断增多。2007年5月18日下午,羊城晚报和广州市

关 键 词:物业项目  业主  利弊  自行管理  《物权法》  附属设施  服务企业  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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