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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新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姓名:石济海  刘厚兵
作者单位:[1]浙江省诸暨市财税局 [2]江西省赣县地税局
摘    要:2005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及《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中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所有文化单位和不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单位给予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 键 词:税收优惠政策  文化体制改革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改革试点地区  解读  文化产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  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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