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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解决消费投诉新办法
引用本文:牛超,刘京,张芸.浙江出台解决消费投诉新办法[J].中国技术监督,2000(12).
作者姓名:牛超  刘京  张芸
作者单位:中央电视台 记者 (牛超,刘京),中央电视台 记者(张芸)
摘    要:近几年来,我们国家消费结构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医疗、商品房、美容、旅游等成为消费的新热点,而同时,在这些消费新领域,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不久前浙江人大通过了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了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对于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的医患关系、商品房、电信服务等敏感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实施办法对医疗机构的最基本责任和患者的知情权、获偿权做了规定。规定患者有权要求查阅、复印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等资料。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让患者知情或患者因故无法行使知情权的,患者家属有权查阅、复印上述资料;对于商品房纠纷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比较严重的问题,新实施办法规定凡符合五条退房条件的,经营者应该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房,并对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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