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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要有“八能”
引用本文:罗兴华,王光禄,龙桂厚.班组长要有“八能”[J].中国煤炭工业,2000(2).
作者姓名:罗兴华  王光禄  龙桂厚
作者单位:松藻矿务局工会 (罗兴华,王光禄),松藻矿务局工会(龙桂厚)
摘    要:《黄石公三略》一书中提出了“为将八能”,即“能清、能静、能平、能整、能受谏、能听讼、能纳人、能采言”。厂矿企业的班组长是“兵头将尾”,同样也要有“八能”,才能搞好班组管理和建设。 1、能清。即班组长要清正无私。为人公正、清明,班组事务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尤其是班组的分配,如工资、奖金、工分、积累等,更是要一清二楚、马虎含糊不得,以免引起班组成员的猜疑和不团结。 2、能静。即班组长遇事要沉着冷静。在生产工作中,或遇同事纠纷、技术难题,或遇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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