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就加强移动通信用户终端设备进网管理做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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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河北省局就移动通信用户终端设备进网管理做出规定: 一、凡进入河北公用移动通信网使用的移动电话机和无线寻呼机必须具有邮电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或进网使用批文。在设备上必须贴有邮电部统一印制的进网标志。未经邮电部审查批准、无进网许可证的移动电话机和无线寻呼机,均不得进网使用。 二、省局通信行业管理处负责对省内通信终端设备的进网审核管理工作。 三、原由电信总局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和进网使用批文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从1995年1月1日起原由电信总局颁发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批文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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