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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律的“对话”
引用本文:马福建.我与法律的“对话”[J].西安金融,2005(7):74.
作者姓名:马福建
摘    要:第一次与法律的”对话”是1998年的事。那一年元旦刚过,我不幸被车撞伤了颈椎。在与伤痛抗争的病床上,接到交警对事故的处理意见:事故责任全部由我承担。家里人愤愤不平.多次找交警队,但没有什么新的结果。看着亲人为我治病的操劳,摸着自己疼痛难忍的伤痕,我等不及出院,亲自写了一封起诉书将肇事司机和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一起告上了法庭。法是无情的.也是善良的,虽然等待判决的结果稍有些漫长,但我胜诉了。

关 键 词:“对话”  法律  1998年  事故责任  处理意见  交警  起诉书  撞伤  法庭  判决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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