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施行后的企业财务处理——解读《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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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晓红,吴子云.《公司法》施行后的企业财务处理——解读《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J].财务与会计,2006(6):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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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晓红 吴子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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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施行,它要求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作相应的调整。2006年3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的评估,公益金余额处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财务处理等三个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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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财务处理 企业财务 解读 非货币资产 会计制度 《通知》 作价出资 余额处理 公司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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