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江苏实践与理论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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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志刚,章珂熔,彭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江苏实践与理论诠释[J].农业经济问题,2023(1):6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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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志刚 章珂熔 彭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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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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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江苏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编号:21ZD0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三大平原‘资源—要素—政策’相协调的粮食和生态‘双安全’研究”(编号:20&ZD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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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在徐州市先行先试,于2019年起在江苏全省陆续推行。实施结果表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行动有助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生态宜居环境,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以江苏省邳州市为典型案例,在对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本质诠释的基础上,基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池塘资源制度设计原则”,从自主治理角度提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五大关键因素;采用“米切尔评分法”,从公共政策角度分析地方政府、村组织、村民三方核心利益相关者在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中的利益诉求及角色定位;在对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江苏实践给予系统解释的基础上,揭示其制度创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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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空间治理 乡村振兴 农村公共资源 利益相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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