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科层视角下集体成员权的实现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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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盼晴.产权科层视角下集体成员权的实现机制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23(10):9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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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盼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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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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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扩展性政治:产权制度改革中权能拓展的参与效应研究”(编号:20YJC810015);;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农村政治学情境教学的田野思政社会化路径研究:基于五类情境实验的比较分析”(编号:202209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动驾驶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编号:2018BS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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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拓展成员的财产性权利方面成果显著,但同时也导致了成员自益权与共益权之间的进一步分离,且使以程序性权利为主要内容的共益权陷入困境。近期公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不仅不能解决上述问题,反而会加剧问题的恶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多个层次间的博弈,并且各层次间形成循环往复的嵌套性关系。因此,可基于产权科层的视角,从个体、集体和国家三个层次探讨集体成员权的实现机制。即,拓展个体层的参与渠道和参与方式,并实行多元激励机制。健全集体层的决议机制和统合式监督机制。国家层的制度设计和相关立法应对集体成员的自益权与共益权、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等加以明确区分,并在立法中完善集体决议撤销权的相关规定,为集体成员监督权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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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制度改革 集体成员权 自益权 共益权 产权科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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