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议《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重点条文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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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窦俊杰.简议《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重点条文变动[J].商业科技,2013(30):9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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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窦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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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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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商标法》于1982年制定,并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两次修改,2013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修正案正式通过,并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本次商标法修改主要是为了与时俱进,响应国家整体上的知识产权战略。修改后的商标法从原来的64条增加到73条,内容非常丰富,相对完善,主要涉及明确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关系、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归位、进一步明确商标权无效的宣告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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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法修改 驰名商标 商标权 注册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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