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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成立“农民工法庭”
引用本文:牛合群.枣阳成立“农民工法庭”[J].中国老区建设,2007(4):36-36.
作者姓名:牛合群
摘    要:湖北省枣阳市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多,不少农民工因为司法程序繁琐、无力聘请律师,而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市总工会与市法院协商,2006年3月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法庭”,专门受理农民工的侵权案件。该市还规定,对纳入“农民工法庭”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减免诉讼费用。第一段]

关 键 词:农民工  枣阳市  法庭  进城务工农民  侵权案件  司法程序  正当权益  诉讼费用
文章编号:241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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