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成立“农民工法庭” |
| |
引用本文: | 牛合群.枣阳成立“农民工法庭”[J].中国老区建设,2007(4):36-36. |
| |
作者姓名: | 牛合群 |
| |
摘 要: | 湖北省枣阳市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多,不少农民工因为司法程序繁琐、无力聘请律师,而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市总工会与市法院协商,2006年3月成立了“农民工维权法庭”,专门受理农民工的侵权案件。该市还规定,对纳入“农民工法庭”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减免诉讼费用。第一段]
|
关 键 词: | 农民工 枣阳市 法庭 进城务工农民 侵权案件 司法程序 正当权益 诉讼费用 |
文章编号: | 24120004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