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合理地做好医药商业清仓利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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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道,吴铿.慎重合理地做好医药商业清仓利库工作[J].中国金融,198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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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道 吴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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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去年底国家医药管理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全国医药商业清仓利库方案的通知》精神,上海市人民银行营业部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的态度,在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慎重合理地审查解决了部分医药商品的报损问题。上海医药一级站原提出19种残废医药商品报损金额1,555万元,经银行审查,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上级单位批准,确定报损660万元。其中应冲减特种储备资金15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300万元,银行贷款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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