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辽宁省构建具有管理特色财政监督机制的原因辽宁省自1986年恢复财政监督机构以来(当时为财政监察),经过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干部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财政监督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有效监督方法,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社会各界的理解与认同。成为经济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为经济建设和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财政改革的深化,辽宁省的财政监督工作也暴露出许多薄弱环节,主要是:财政监督没有深深地根植于财政管理之中,融合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体现财政管理特色;财政监督在向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上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财政监督没有真正区别于审计监督,重复、交叉检查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制约了财政监督效能的发挥,阻碍了财政监督的全面、协调发展。这迫切需要构建具有管理特邑财政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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