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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与上市公司经理人激励
引用本文:张宗新. 股票期权与上市公司经理人激励[J].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0, 21(2): 46-48
作者姓名:张宗新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长春,130021
摘    要: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签约双方目标函数不一致且信息非对称,引致激励不相容问题发生.要解决此问题,必须注重代理人长期报酬设计,将经理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采用股票期权的制度安排方式,以股票增值实现代理人的剩余索取,能有效防范经理人道德风险的发生.针对我国国企经营者长期激励偏弱的现实,引进股票期权制度,重塑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对深化激励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 键 词:委托—代理  股票期权  经理人  激励
文章编号:1003-7217(2000)02-0046-03
修稿时间:1999-12-01

Share option and managers'spur from listed compani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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