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内部银行 加强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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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巧兰,黎巧兰.实行内部银行 加强资金管理[J].煤炭经济研究,1991(12):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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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巧兰 黎巧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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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峰峰矿务局
(朱绍璋),峰峰矿务局(黎巧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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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年来,峰峰矿务局内部银行在控制和融通资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年平均减少银行贷款3000多万元,每年节约利息200多万元,在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基本上保证了生产急需和维持正常生产的需要。一、内部银行1.矿务局内部银行局内部银行是全局货币结算中心,是资金信贷管理和信息反馈的中心。(1)局内部银行设在财务处资金科。局内银行设正、副行长各一人,行长由一名处长兼任。副行长由资金科长兼任。内部银行下设会计组和管理组。(2)办理会计核算和信贷业务。①局属各单位,包括全民和集体单位,凡是设有会计机构的独立核算单位,均可在局内部银行开户。帐户分结算户和存款户。②业务内容。一是负责局内部结算业务,即局与各单位之间的往来结算和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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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金管理 煤矿 内部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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